【发稿时间: 2021-11-11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巩义市涉村镇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巩义市涉村镇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项目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涉村镇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21】090号
二、变更内容:
2.1、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11 月 18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不见面开标室( 二 机位)。”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2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不见面开标室( 二 机位)。
2.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小写:80000.00元)
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推荐使用电子保函或转账。
A.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页面办理电子保函,缴纳相应的保费即可生成电子保函。
(2)电子投标保函业务办理成功且生成电子投标保函后,请登陆“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yggzyjy.gov.cn)”网站,进入交易系统,打印《电子投标保函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备注:电子保函平台服务咨询电话:0371-58670003
B. 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若采用转账形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禁止使用结算卡),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以非基本户转入的保证金无效,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投标人转账保证金时,标注项目名称(名称长可简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银行转账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现变更为: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小写:80000.00元)
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推荐使用电子保函或转账。
A.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页面办理电子保函,缴纳相应的保费即可生成电子保函。
(2)电子投标保函业务办理成功且生成电子投标保函后,请登陆“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yggzyjy.gov.cn)”网站,进入交易系统,打印《电子投标保函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备注:电子保函平台服务咨询电话:0371-58670003
B. 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若采用转账形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禁止使用结算卡),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以非基本户转入的保证金无效,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开户名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491003016
账 号:003180114000005712489
备注:投标人转账保证金时,标注项目名称(名称长可简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银行转账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2.3、本项目其它内容不变。
三、变更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1日
四、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注:因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园丁街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53656607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
联系人:李女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001595
监督单位: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4361629
通信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4号
邮政编码:451200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