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7-19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强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评审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综合说明
1.1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强电工程);
1.2建设地点:巩义市新兴路与河图路交叉口;
1.3招标范围: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强电工程)所有建设内容(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4项目总投资:预算金额约359.366164万元;
1.5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19】037号;
1.6工期要求:5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1.8保修期限:2年;
1.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二、公示发布媒体: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 2019 年7月18日
3.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3.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夏炳增(评标委员会主任)、王存平、张中伟、赵崇骞、王玉锋(招标人代表)
四、废标原因:
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五、本次联系事项:
监督机构: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361629
招 标 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巩义市新兴路与河图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569906758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 系 人:康先生、刘女士、丁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510622 /638196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废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