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1-10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工 作 通 报
第 十 二 期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 二二 年一月十日
2021年12月份代理机构场内服务行为
考评情况通报
根据《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评价办法》(巩交易〔2020〕19号)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一标一考评、一月一通报”的原则,对12月份进入中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12月份,共有25家代理机构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进场交易项目代理业务,整体开标过程组织规范,能够严格遵守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开评标场地秩序良好,服务态度较为端正,未存在扣分项。
希望各代理机构能够再接再厉,持续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管理,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提高业务水平,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附件:1.《2021年11月份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月评价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