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3-10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工 作 通 报
第 二 期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 二二 年三月十日
2022年2月份代理机构场内服务行为
评价情况通报
根据《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评价办法》(巩交易〔2020〕19号)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一标一评价、一月一通报”的原则,对2月份进入中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进行百分制量化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2月份,共有18家代理机构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进场交易项目代理业务,整体开标过程组织规范,能够严格遵守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开评标场地秩序良好,服务态度较为端正。其中,表现较好的代理机构有:河南众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代理机构;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有: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评审工作准备不充分,未按照操作流程核验评审专家身份,扣5分。
综合本月运行情况,问题主要集中在个别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工作不够认真细致,导致交易工作效率不高。希望各代理机构能够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管理,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提高业务水平,保证代理工作质量,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附件:1.《2022年2月份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月评价情况表》
2.《2022年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评价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