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医疗卫生 > 结果公示
巩义市人民医院骨科关节镜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医院骨科关节镜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医院骨科关节镜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巩卫公开【2021】17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预算:1800000元

2.2 招标范围:骨科关节镜及配套设备采购,须提供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

骨科关节镜及配套设备

1批(详见配置清单)

见技术要求

签订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按招标人要求。

2.6 质保期:1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1年12月28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同时发布。

4. 评标信息

4.1 评标时间:2022118

4.2 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

4.3 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经评审各投标单位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等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的评分情况如下:

 

商务标评分情况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专家A

专家B

专家C

专家D

专家E

1

上海和方贸易商行

38.26

38.26

37.76

38.26

38.26

2

河南亮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1.93

31.93

31.93

31.93

31.93

3

河南萃泽科技有限公司

31.86

31.86

31.86

31.86

31.86

技术标评分情况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专家A

专家B

专家C

专家D

专家E

1

上海和方贸易商行

39

39

38.5

38.5

40

2

河南亮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8

38.5

38

38

38.5

3

河南萃泽科技有限公司

38

38.5

38

37.5

38.5

综合标评分情况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专家A

专家B

专家C

专家D

专家E

1

上海和方贸易商行

16

16

15

15

15

2

河南亮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2

13

12

13

12

3

河南萃泽科技有限公司

12

13

12

13

12

最终得分情况表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最终得分

排序

1

上海和方贸易商行

1777000.00

92.56

1

2

河南亮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787000.00

82.53

2

3

河南萃泽科技有限公司

1783000.00

82.36

3

5. 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和方贸易商行 

投标报价1777000.00 

交货期:签订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按招标人要求。 

质量:合格

质保期:2年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亮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87000.00 

交货期:签订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按招标人要求。 

质量:合格 

质保期:1年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萃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83000.00 

交货期:签订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按招标人要求 

质量:合格 

质保期:1年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医院

 址:巩义市人民路11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71-64398559

监督单位:巩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巩义市行政西街5号

邮编:451200

电话:0371-64360933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118

张博 签于 2022/01/18 15:51:52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