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4-12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项目概况 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巩义市三合苑廉租房小区楼体亮化工程(含更换路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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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1-61 | |||||||||||
2、项目名称: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巩义市三合苑廉租房小区楼体亮化工程(含更换路灯)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86,000.00元 | |||||||||||
最高限价:68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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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地点:巩义市三合苑廉租房小区; 5.2项目概况:三合苑廉租房小区是2009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该项目共有廉租住房10栋,576套,建筑面积29455平方米,物业用房一栋; 5.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5.4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5.5质 保 期:一年;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5.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2、执行《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节能、环保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 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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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须提供最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4月13日 至 2021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 | |||||||||||
3.方式: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 注:获取磋商文件后,响应单位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5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磋商小组不再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磋商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供应商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5)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 话:0371-64389803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 |||||||||||
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02号 | |||||||||||
联系人:王老师 | |||||||||||
联系方式:138385931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 |||||||||||
联系人:刘勇琪、黄天鹏 | |||||||||||
联系方式:0371-686381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勇琪、黄天鹏 | |||||||||||
联系方式:0371-68638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