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采购 > 结果公示
巩义市第四高级中学采购彩色电子屏及配套设施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第四高级中学委托,就巩义市第四高级中学采购彩色电子屏及配套设施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第四高级中学采购彩色电子屏及配套设施

1.2采购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19-63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磋商内容:其他显示器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2.6采购预算:510641.00

三、磋商公告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公开发布。

四、磋商信息

4.1、磋商时间:2019621日上午9:00

4.2、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4.3、磋商专家: 于春国、郭良正、李迎玺

五、磋商结果

中 标 人:郑州金榜科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肆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488960.00元)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段11号百脑汇大厦1415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第四高级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37146526

地址:巩义市育才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260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9596958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

电话:0371-64389803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624

关治娜 签于 2019/06/24 16: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