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8-22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米河镇文化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现就本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米河镇文化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19-113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9年8月21日
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
评审专家:李淑英、常占卿、王国锋
三、评审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四、中标信息
中 标 人: 河南荣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396000.00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振
联系人:张振
电话:0371-85602222
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6772.00 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26830937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82155 18503866125 17335785288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企业总部基地95号楼5楼
邮 箱:cdzfcg@163.com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 话:0371-643898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后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