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0-10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一、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智能庭审语音识别及电子档案查询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9-95号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巩义市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智能庭审语音识别及电子档案查询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采购内容:巩义市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智能庭审语音识别及电子档案查询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关伴随服务和质保服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包;
包号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A |
数字审委会 |
1 |
|
B |
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 |
5 |
|
电子档案查询系统 |
1 |
|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供货期:3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6.质保期:硬件产品免费质保服务期三年,软件产品免费质保服务期一年
四、评标日期:2019年10月10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4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定标日期:2019年10月10日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B |
巩义市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智能庭审语音识别及电子档案查询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关伴随服务和质保服务; |
河南政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郑密路99号4号楼2单元1001号 |
539000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孙书元(评标委员会主任)、周艳丽、胡可钦、孙艳、李传阳(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
2.收费金额:8085元,(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1日 至 2019年10月12日
十一、联系方式
1.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电话:0371-64389803
2.采购人: 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巩义市杜甫路20号
联系人: 孟主任 电话: 0371-64560181
3.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系人: 康鑫、刘丹丹、丁惠宾 电话: 0371-85510622/6381962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1.中标清单: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 年 10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