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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康店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农产品加工生产线(采购安装)第三标段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0-20

二、项目名称:巩义市康店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农产品加工生产线(采购安装)

项目基本情况

1.交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标段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元))

第一标段

巩义市福源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 3 条粮食加工生产线(详见招标文件

2270000

第三标段

红薯粉条加工设备 2 套(详见招标文件)

1860000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5日

6、评审日期:2020年7月3日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信息

包号

采购内容

中标单位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第三标段

红薯粉条加工设备2套(详见招标文件)

通许县科发机械厂

通许县四所楼镇三赵村

1857600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田新立  张楠  李正民  刘浩  徐会强(业主代表)

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按货物类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三标段代理服务费为24433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定标日期为2020年7月3日。

、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址:巩义市康店镇境内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32423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楼

人:崔  

联系电话:13613833222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 85 号

    话:0371-64389803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3

 

崔鹏 签于 2020/07/03 16: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