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7-03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一、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0-20
二、项目名称:巩义市康店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农产品加工生产线(采购安装)
项目基本情况
1.交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标段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元)) |
第一标段 |
巩义市福源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 3 条粮食加工生产线(详见招标文件) |
2270000 |
第三标段 |
红薯粉条加工设备 2 套(详见招标文件) |
1860000 |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5日
6、评审日期:2020年7月3日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中标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单位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第三标段 |
红薯粉条加工设备2套(详见招标文件) |
通许县科发机械厂 |
通许县四所楼镇三赵村 |
1857600元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田新立 张楠 李正民 刘浩 徐会强(业主代表)
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按货物类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三标段代理服务费为24433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定标日期为2020年7月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康店镇境内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32423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楼
联 系 人:崔 鹏
联系电话:13613833222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 85 号
电 话:0371-64389803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