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2-23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各交易主体:
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巩政文【2021】33号)相关规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巩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原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交易平台不再使用。请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的各交易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及时登录交易中心平台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等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371—64576067)
特此公告。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