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2-08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2021年1月份代理机构场内服务行为
考评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提高代理服务质量,根据《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代理机构评价细则(试行)》(巩交易〔2020〕19号)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1月份进入中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1月份共有23家代理机构进入中心平台开展进场交易项目代理业务,整体开标过程组织规范,服务态度良好,能够严格按照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准则配合专家抽取和开评标服务工作,遵守中心各项行为规范,未存在扣分项。
1月份各代理机构表现良好,但仍存在个别代理机构在系统操作中上传资料不认真、不细致的问题,希望各代理机构能够引起重视,进一步加强公司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代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2021年1月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月评价情况表》